关于2012年度第一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评定制度的说明
各位考生:
2012年度第一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已于近日开始报名,现就大家关注的“资格考试合格评定制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2年度第一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的公告》(2012年第25号公告)第五条第二项)说明如下:
在国家质检总局举行的2011年度第二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有一门没有通过(包括缺考)的考生,此次考试可以只报考未通过的一门,已经通过的科目,在2012年第一次考试中成绩有效。
特此说明。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