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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版《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培训教材》的通知


为适应进出口商品检验活动迅速发展的需要,便利广大考生,国家质检总局依法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和合格评定制度进行了适当调整(详见质检总局2011年第131号公告),决定于2011年第二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开始实施。同时,考试启用新版《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培训教材》,考生可点击http://www.ciqs.net.cn直接购买。咨询电话:010-62636997,传真:010-62647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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