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召集无人机检验工作委员会发起单位的通知

2020-03-12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我国在国际贸易中无人机产品质量和竞争力的提升,通过对无人机产业的了解和检验机构业务开展能力的需求分析,结合我会工作方向,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准备成立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无人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无人机工作委员会)。为保证组建工作顺利进行,现向科学和技术研究机构、标准研究机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无人机生产流通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召集有意愿共同促进无人机行业发展的单位作为无人机工作委员会的发起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工作目的

为进出口无人机品牌商、生产者和贸易商提供目标市场监管方面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支持,与海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沟通机制,与国际无人机行业组织和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无人机及配套商品的进出口提供检验认证服务,从而实现无人机进出口商品与目标市场要求接轨,有效维护国际市场秩序,为政府监管提供参考依据,为扩大进出口贸易、通关便利化、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化服务。

二、拟开展工作

无人机工作委员会成立以后,将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章程》的要求,围绕着为无人机相关商品进出口提供技术支撑,拟开展以下工作:

(一)与海关监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沟通机制,进行定期业务汇报,并及时获取主管部门有关法令法规及监管要求的更新信息。

(二)与境外主要进出口国无人机行业联盟、商会、协会等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及时获取境外相关法令法规和标准等其他相关信息,并为其成员企业提供中国市场相关商品的法令法规和监管要求等政策信息。

(三)组织无人机商品进出口相关培训,开放专家窗口,为国内出口商和进口商、境外品牌商和贸易商提供针对目标市场的法规要求类专题,以及咨询和指导服务。

(四)组织专家研究国际主要市场和中国市场无人机相关法规标准,与监管部门、标准研究机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协同,研究和颁布无人机进出口监管、检验检测、社会类和环境类的管理标准。

(五)根据相关法规标准和商品分类,推出中国市场进出口无人机产品系列认证,进一步通过市场推广来扩大中国体系和产品认证在国内和国际上的市场影响力。

(六)在进出口咨询基础上,组织国内国际第三方机构,为进出口无人机生产者和经营者提供相关的检验检测认证一站式服务。

(七)通过无人机进出口服务,积累无人机相关产品进出口情况数据,建立无人机商品进出口大数据,形成分析和研究成果,为海关和市场监管部门提供风险预警信息,为有关管理部门政策研究提供参考。

(八)对无人机驾驶员进行培训,对其技能水平进行评价。

三、申请时间及要求

请于2020331日前将《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无人机工作委员会发起单位申请表》电子版及盖章彩色扫描版发至ccib@vip.163.com

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010-8202194917326880315

 

附件:《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无人机工作委员会发起单位申请表》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0311

Copyright @2008中国检验检疫服务网 京ICP备05035142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甲1号健翔山庄C11座
电子邮件:ccib@vip.163.com 联系电话: 010-8202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