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检验鉴定人员水平考试电子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2014年下半年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水平考试的通知》(中检协[2014] 49号)精神,自本次考试起,全面推行电子证书,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需要自行登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分会网站(网址:<http://isob.ciq.org.cn/>)打印证书,不再收取证书工本费。考试通过人员及到期换证人员,可直接登录分会网站打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将于2015年2月起正式启用,电子证书换发期间,旧版证书仍然有效。
特此通知。
附件:检验鉴定人员水平考试电子证书使用说明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15年1月26日
附件:
检验鉴定人员水平考试电子证书使用说明
检验鉴定人员水平考试电子证书于2015年2月正式启用,使用说明如下:
一、颁发范围
(一)自2014年下半年起参加检验鉴定水平考试并通过考试的人员。
(二)2015年2月份后领取新证书的换证人员。
二、颁发时间
2015年2月开始,颁发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登录分会网站自行打印电子证书。
三、换证办法及换证时间
证书有效期四年,按照我会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分会(以下简称“分会”)网站(网址: <http://isob.ciq.org.cn/>)发布的换证通知要求进行换证登记,符合换证条件的人员即可打印新的电子证书。
电子证书换发期间,旧版证书仍然有效。
四、证书查询
分会网站(网址:http:// <http://isob.ciq.org.cn/>)已开通检验鉴定人员查询系统,各机构及个人可通过网站“公共查询栏”查询获证人员相关信息。
附:
考试证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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