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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领取检验鉴定人员水平考试证书的通知(2006年第二次换证)
2014-12-29 来源: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分会
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人员水平考试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制作工作已于近日结束,2006年考试第二次换证人员请于2014年12月31日起到原考试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各地考务人员联系电话见附件)领取新的证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6年考试第二次换证的人员(注:旧证书发证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请携带从业证明表、原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原考试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领取新的证书。
2.如需换证发票,请相关人员于2014年12月31日起与我会联系。联系人:于洁,电话:010-62054247。
特此通知。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分会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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