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分会发展团体会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分会(以下简称分会)是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团组织。分会是由全国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机构和热心检验鉴定行业的团体、单位及个人自愿组成的、按工作条例开展活动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团组织。
分会拟于今年9月正式成立,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分会的团体会员,分会团体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会条件及资格:
1.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机构。
2.承认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章程,遵守分会工作条例,热心参与分会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分会的基本任务
1.充分调动会员的积极性,组织会员单位参与新出台政策、规定及相关标准的制定;
2.向会员宣讲国家质检总局相关政策法规;开展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培训,为会员单位提供考前培训服务和政策咨询;
3.通过建立行业自律和引导机制,规范和约束行业行为,实现行业的自主经营和协调发展,协调解决争议;
4.与国外行业协会联合举办新政策新标准宣讲会、定期或不定期互访、互通信息;
5.代表会员协调政府主管部门与企业的工作关系,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协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6.在58号令的框架下,协助政府部门对申请开展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机构进行政策指导;
7.组织专家对取得质检总局批准的资质的会员单位进行审核;
8.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国际商务考察,促进国际同行业企业间合作,为会员搭建一个相互交流与合作的平台。
三、入会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
1.注册用户:
登录网站(网址:http://isob.ciq.org.cn/)注册用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入会资料;
2.邮寄入会材料:
网上申请完毕后,下载并填写入会申请表,随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要求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于8月20日前邮寄至分会秘书处。
(二)资格审核;
(三)缴纳会费;
(四)颁发证书。
四、我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 静 010-82024318,13811388063
于 洁 010-62054247,13466667537
传 真 010-82024318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甲1号健翔山庄C11座
邮 编:100029
邮 箱:isob@ciq.org.cn
附件 :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分会入会申请表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12年7月26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甲1号健翔山庄C11座
电子邮件:ccib@vip.163.com 联系电话: 010-8202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