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黄埔销毁4.6万件假冒伪劣出口商品
2015年9月25日,标有“HERMES”“GUCCI”“LEVI′S”“DIOR”“CHANEL”“BURBERRY”“DIESEL”等假冒注册商标的皮带、钱包、女包,以及标有“ADIDAS”“LACOSTE”“SERGIO TACCHINI”等假冒注册商标的球衣、运动外套、T恤,在广东黄埔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销毁。为落实国务院“清风”行动及国家质检总局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活动部署,黄埔局对这些假冒伪劣商品作出监督销毁处理,涉案商品分别来自哈尔滨百喜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和珠海海之轩贸易有限公司,共计46012件。据悉,此次销毁活动也是质检总局在广州举办的打击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培训班的现场培训课。
今年4月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首次提出要开展为期3年的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建立健全跨境执法协作机制。按照国务院要求,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输非及出口商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安排的通知》。2015年上半年,共查获不合格商品4010批、货值17339万美元。在质检部门监督下,有部分不合格商品经过整改符合质量标准后重新出口,但是仍有882批、价值2490万美元的劣质商品被禁止出口。
假冒伪劣商品往往品质低劣,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一旦出口流入国际市场,将会扰乱国际贸易经济秩序,对“中国制造”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目前,通过不法渠道从我国出口的假冒伪劣商品被国外退运、召回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外国政府对我国出口商品设置了更加严格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出口货物采取更严格甚至惩罚性监管措施。出口商品被国外检出质量问题,导致国外退货、销毁,甚至索赔等问题。同时,降低了我国产品在国外消费者中的信誉和口碑,为同类产品出口造成严重障碍,影响新兴市场的开发。
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打击进出口假冒侵权违法行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质检总局将结合打击进出口假冒侵权工作情况,积极完善检验检疫系统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机制,提高检验检疫执法打假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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